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出通知,就加快推进全市镇区志、部门志编纂续修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通知精神,从2016年至2018年,我市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镇区志、部门志编纂工作。同时,选择3到5个特色名村或经济名村开展村志编纂试点。 通知要求,各镇区、部门单位要本着“质量第一、经世致用”的方针,努力编修出反映部门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精品良志,做到观点正确、体例严谨、体裁得当、资料翔实、行文规范、篇幅合理。要把镇区志、部门志编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工作日程,做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工作条件到位。要强化经费保障,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修志任务顺利完成。市地方志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查。相关部门单位要分工协作,共同促进全市镇区志、部门志编纂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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