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18年鉴编纂文件要求及说明

文章来源:东台党史方志 发布人:admin 点击率:3370 发布日期:2017/12/26
【 文字大小:    】   【视力保护:        】

关于年鉴条目撰写的特别说明

 

条目是年鉴文稿的主要表现形式,构成年鉴的基本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东台年鉴(2018)》条目撰写质量,特作以下说明:

1.年度概况  主要综述一个单位的年度工作全貌和基本情况,反映的是“面”上的信息,应当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思路、举措、成效及特色亮点等实质性内容。指导思想要紧扣条线重要文件政策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忌罗列空话、套话。每个供稿单位都要撰写。

2.综合条目  是对某项具体工作的年度概述,内容特别丰富的,可采用总分模式。选材应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单位职能工作,突出重点工作、重要举措、工作成效及具体工作亮点。要注重资料的连续性、年度的特殊性、数据的可比性和信息的有效性,能够反映不同年度事物发展变化的状态和轨迹。

3.专题条目  一事一述,主要记载年度内“大、新、要、特”事,应做到时间、地点、人物、起因、过程、结果“六要素”齐全。

关于年鉴条目撰写的更多规范详见《东台年鉴(2018)撰稿要求》。
2018年鉴撰写要求文件.zip

下一条新闻:《东台年鉴(2017)》撰稿要求 上一条新闻: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关闭】   
地址:东台市北海路 邮编:224200 联系电话:0515-89561515 联系传真:0515-60601515 
CopyRight © www.dtdsfz.com 东台党史方志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05007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