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工办主任杨爱国接受《东台日报》采访
《地方志工作条例》公布以来,市委党史工办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在本市进行宣传以扩大影响。近日,我办主任杨爱国就《地方志工作条例》及东台市地方志编纂、开发利用等问题接受了《东台日报》社记者的专题采访。
采访中,记者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具体内容及在地方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证志书质量方面的规定进行了提问,杨爱国一一做了解答,并详细介绍了《地方志工作条例》颁行的重要意义,解释了条例中的一些规定。
杨爱国主任还特别介绍了东台市地方志编纂、开发利用管理的情况,同时介绍了东台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条例颁布以来,市委党史工办、市地方志办公室已采取多种形式来宣传、落实,多次组织本办工作人员和全市年鉴、市志撰稿人学习、讨论《地方志工作条例》全文,树立依法修志、依法编鉴的工作理念。
采访最后,杨爱国向记者介绍了目前市志续修工作的情况,他表示有了工作条例就要严格遵照实施,市委党史工办、市地方志办公室将在《东台市志》(1988~2005)编修工作和年鉴编纂工作中全面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依法完成编纂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