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传记报送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2015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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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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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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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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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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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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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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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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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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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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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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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侧重写获得该表彰的事迹) |
注:1.收录2014年度内:⑴市委、市政府号召学习的典型人物,出席全国会议的代表人物,受省政府及其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⑵有发明创造并获省(部)一级及其以上级别奖项或科研、发明项目填补国家、省内空白者;⑶参加省(部)一级及其以上各类评比或竞赛的获奖者;⑷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包括东台籍在外专家学者);⑸被确定为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政府津贴获得者。
2.文稿以350~500字为宜,依次、准确写明收录人物的简历、主要工作经历和主要事迹、奖励称号等。稿件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必要时要经收录人物本人过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文责自负。
3.附文稿的电子文档和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照片(无复印件或证书照片者概不收录)。
《人物传记》报送表.doc |